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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故意伤害案,助嫌疑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5-05-12 10:54: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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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担任广东东莞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人,针对当事人被指控参与殴打致人轻伤的情节,律师结合案情提出“犯罪情节轻微”的核心辩护意见。随后,律师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赔偿谅解书、案件细节分析等材料,最终说服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2023年11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2月,孟某与被害人方某发生薪资纠纷,双方争执升级至肢体冲突。孟某与胡某等人共同殴打方某致其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孟某被东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8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孟某家属在取保候审阶段紧急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强调案件对其生活及前途的影响,希望能够尽快厘清法律责任,律所指派律师郭瑞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立即会见孟某核实案情细节,并调取监控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针对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及赔偿谅解情况,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孟某系被动参与且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此外,孟某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具备从宽处理条件。

律师指出,本案冲突由被害人主动挑衅引发,孟某虽参与殴打,但作用较小,且损伤后果为轻伤一级,未达严重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第37条,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检察院有权对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的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律师通过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认为孟某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

经冠领律师全力辩护,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孟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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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