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0 10:50: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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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谭先生外出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工作四年的深圳甲公司开除,他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却遭到了拒绝。同年11月,冠领律师从纠纷源头出发,明确甲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事实,助谭先生成功维权。
2020年,谭先生入职深圳的甲公司不久后,被派遣到乙公司工作。2024年9月的某天,甲公司突然以谭先生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向他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时双方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未履行。谭先生认为自己并未违反制度,便要求甲公司赔偿,但被拒绝。谭先生随后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广恒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先向谭先生了解具体工作情况及肢体冲突的始末。原来,谭先生某天在骑车外出工作时,与路人发生争执,有肢体接触,但并无大碍,最终双方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协议》。律师查阅了甲公司的规章制度后分析认为,路人并非甲公司的客户,谭先生的行为并未违反甲公司的制度。因平时向谭先生发放工资的是丙、丁两家公司,保险起见,律师代理谭先生对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根据以上观点,结合证据,论证谭先生并未违反公司制度,甲公司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向谭先生赔偿,并支付律师费。
2024年11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裁决甲公司一次性向谭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律师费。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