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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万保管款物归原主,冠领律师为委托人算清黄昏恋中的“糊涂账”

2026-04-21 14:27: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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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0多岁的林婉清通过婚恋平台认识了同住上海黄浦区的张明远(化名)。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年纪相仿的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搬到一起居住生活。2021年初,林婉清卖掉了和前夫共同所有的房屋,分得售房款1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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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远得知此事后,建议林婉清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因林婉清不符合申请条件,加上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产审查管控十分严格,张明远便主动提出代为保管这笔钱,他信誓旦旦地保证:“到时候我把钱都存银行定期,到期之后把本金和利息一起还给你。”出于信任,2021年3月至7月,林婉清分4次向张明远的银行账户存入共计137万元。

  2024年5月,定期存款到期,林婉清向张明远提及归还本息的事情,没想到对方态度大变,不耐烦地敷衍道:“急什么,我还能不给你吗?”林婉清怕催紧了伤情分,便没再多言。

  谁知几个月后,张明远竟以女儿要过来住为由,让林婉清搬走。她一时怔住,回想张明远近来的种种反常表现,只觉一片真心与信任,此刻碎得彻底——难道到头来,这一切都只是一场算计?心灰意冷之下,林婉清决定委托专业律师帮忙维权追款,遂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李晓瑞律师代理此案。

  初次见面,林婉清情绪激动,反复说着“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律师温和地安抚她的情绪,随后开始系统梳理案件脉络。律师分析认为,张明远曾就其中72万元出具书面证明,明确为“保管”,该笔款项争议不大;但剩余55万元转账及10万元现金存款,他辩称是林婉清赠与的购车款和支付的住房租金。因此,本案重点在于证明案涉款项均为保管性质,而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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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在取证阶段下足了功夫。她首先指导林婉清梳理全部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同居期间的费用凭证以及张明远出具的72万元保管证明,然后果断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张明远名下银行账户于2021年7月的完整流水,发现某日确有10万元现金存款分6笔存入,与林婉清取现的时间、地点完全吻合。

  开庭时,张明远称双方仅是普通朋友关系,并提交了一份林婉清签署的承诺书,主张55万元转账为赠与购车款。得益于完备的庭前准备工作,律师立即反驳:“该承诺书仅涉及车辆驾驶责任划分,通篇无任何文字表明林婉清赠与购车款,与本案保管合同纠纷无关联性。况且,倘若双方真的只是普通朋友,林婉清为何会无故赠与张明远‘55万元’?”

  面对律师的追问,张明远紧张得语无伦次,先是改口承认了恋爱关系,后又称“是林婉清在追求自己”,其反复摇摆的立场,看得法官频频摇头。律师则乘胜追击,强调双方从未签订任何赠与协议或租赁合同,张明远关于案涉款项是赠与和租金的主张于事实无据,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张明远作为保管人,应返还原物及孳息。

  2025年11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明远限期返还林婉清137万元保管款及利息。这场因爱而生的“糊涂账”为大家敲响警钟:即便身处亲密关系,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也应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款项性质与金额,避免信任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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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