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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作28年遭待岗被迫离职,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密云劳动纠纷案仲裁告捷

2025-12-08 10:09: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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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在北京密云欧泰公司(化名)工作28年的韩先生,因公司安排其长时间待岗而被迫离职。当他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时,却遭到拒绝。韩先生随之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通过证明欧泰公司安排待岗依据不足,于2024年底助韩先生仲裁告捷,获得16万余元补偿。

1996年,韩先生入职欧泰公司,勤勤恳恳工作至2024年6月。公司以“业务量下降、岗位撤销”为由,单方面要求韩先生待岗,且未提供岗位调整方案。韩先生多次催促公司让他返岗,但均遭拒绝。两个月后,韩先生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仍被拒绝。面对不公的待遇,韩先生求助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邢亚青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详细调查了欧泰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指导韩先生收集了待岗通知书、打卡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而后代理韩先生申请劳动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欧泰公司提交多项证据,辩称其因经营困难、订单下滑而采取待岗措施,且已征求工会意见,属于合法的经营自主权范畴。

冠领律师针对以上证据反驳道,欧泰公司提供的产量对比表无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真实性存疑;员工人数减少、产销数据波动等证据,仅能说明企业存在经营波动,远未达到法律所要求“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程度,不足以支撑其对员工采取长期待岗措施。

此外,欧泰公司仅单方面告知待岗,未提供工会民主决策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程序合规性存疑。而且公司并未全面停工停产,仅选择性地安排韩先生待岗,缺乏合理性与公平性。因此,韩先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同时,公司还需支付其带薪年休假工资。

2024年年底,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欧泰公司待岗安排缺乏事实依据,裁决欧泰公司限期向韩先生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6万余元。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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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