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0 10:21:1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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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的高先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自2019年起,案涉房屋因买卖纠纷多次涉诉,高先生兄弟四人诉讼失利后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近日,冠领律师以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虚假意思表示为切入口,帮助委托人确认合同无效,成功保住房屋。
高先生的父母在北京大兴拥有一套房屋。2019年,高先生的儿子小高为偿还高利贷向周某借款148.3万元,并引导其高老夫妇就案涉房屋与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以作担保。高老夫妇去世后,高先生及他的三个兄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但两次诉讼均被法院驳回诉求。2024年,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先生四兄弟配合自己过户房屋,高先生四兄弟遂向北京冠领律所求助,冠领指派律师姜鹏办理本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后指出,周某与高老夫妇本人并未进行过详细沟通,主要房款均支付给了小高。在高老夫妇年事已高且未出具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案涉《房屋转让协议》的订立过程与正常的交易习惯不符。结合周某与小高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周某与高老夫妇是以虚假意思表示达成房屋买卖合意,所以案涉《房屋转让协议》应为无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驳回了周某的全部诉求,案涉房屋得以保住。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